为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2018年12月13日上午,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在新野县中等职业学校校园内公开审理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件。新野县中等职业学校和新野县第二高级中学的3000余名学生全程旁听庭审,现场接受法治教育,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庭审还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
今年25岁的丁某,因朋友介绍说代办信用卡一张可拿200元报酬,利益驱使下,2018年5月21日,丁某组织丁丰某(另案处理)持叶某身份证在中国银行新野支行骗领银行卡1张。 尝到甜头的丁某一发不可收拾,至今年7月5日,丁某多次组织他人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16张。2018年7月6日,汤某在丁某组织下,持他人身份证在中国银行新野支行骗领银行卡1张。
几天后,丁某被新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经新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公安局执行速捕,丁某在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又抓获犯罪嫌疑人唐某。
在审判长鲁丽君的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量刑建议、最后陈述有条不紊地进行。两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恳请从轻处理。丁某当庭表示:“我认罪伏法,以后一定做一个合法的公民,痛改前非,希望法院能对我宽大处理,在场的学生们不要像我这样走上犯罪的道路,一定要遵守法律。”汤某陈述道:“我现在很后悔,同学们一定要好好学习,不要像我这样,不懂法律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合议庭经过评议,当庭宣判:丁某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两万元;汤某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旁听了这次庭审活动,我感到很震撼,也给自己敲响了警钟,让我知道要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人。”旁听此次庭审的学生小李深有感触的说。
庭审结束后,担任此次庭审的书记员李沅沅结合审理情况,从“立业要勤、从业要正、守业要稳”三个方面为学生们上了一场有意义的普法讲座,并为旁听的学生们送去了普法读本。
近年来,新野法院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和邀请学生走进法院参观庭审、青少年教育中心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此次通过选取典型案件在校园开庭审理,让学校师生零距离接触庭审,以鲜活的案例教育提升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引导他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胡晓飞 鲁丽君)